身份證后四位是隨機號碼且無法破解。公民身份信息屬于公民私密資料,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非經(jīng)法定程序不得查詢,只有打電話到派出所可以查詢相關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于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在1984年前寫作“身份證”。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起,一直到1984年4月6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并沒有身份證件,證明身份需用戶口簿、介紹信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一章·第四條·第二款項》,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jù)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對居民身份證用漢字登記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