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司宣布實施免費小學教育
在49年前的今天,1971年7月30日(農(nóng)歷1971年6月9日),香港教育司宣布實施免費小學教育。1971年7月30日,香港教育司宣布實施免費小學教育。1935年的《賓尼報告書》及1951年的《菲沙報告書》都向港英當局提出了加強小學教育發(fā)展的建議,港府也對戰(zhàn)前長期忽視小學教育的情況有所省悟,并開始以比較積極的態(tài)度對待教育事業(yè)。雖然港府于1950年和1951年分別制訂的“十年建校計劃”和“五年建校計劃”未見實效,但1954年擬定的“小學擴展七年計劃”,則成功地增加了大量小學學額。到1971年,港府終于實現(xiàn)了小學教育的普及。按照1983年實施的小學一年級入學辦法,凡年滿5歲8個月的兒童,都可依照“小一入學統(tǒng)籌辦法”分配到附近的小學去接受免費教育。1994年,全港有小學生476,847名,小學884所。小學分為官立、資助和私立3類,大多數(shù)小學采用半日制,學生分上、下午班上學。小學的師生比例是1∶27,教學語言基本上是中文,只有少數(shù)幾所例外。1978年以前,小學畢業(yè)生要參加“中學入學試”,甄選約30%的學生入讀官立及資助中學,造成嚴重的升學壓力。自1978年開始,以“中學學位分配法”代替了“中學入學試”。其方法是,把全港分成25個學校網(wǎng),每個學生根據(jù)原校最后兩年的學校評分、學能測驗和家長對中學的選擇為基礎,然后作出電腦派位。這項措施舒緩了小學升中學的壓力,不過仍有不少學校為求學生能入讀區(qū)內(nèi)名校,繼續(xù)進行強化訓練。評論:香港的教育水平的確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