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起訴微軟公司違反聯(lián)邦反壟斷法
在22年前的今天,1998年10月19日(農(nóng)歷1998年8月29日),微軟公司迎戰(zhàn)美國政府違反聯(lián)邦反壟斷法。這個扯不清的官司似乎表明,20世紀舊有的秩序與飛速發(fā)展的現(xiàn)實已有了不可調(diào)和的矛盾經(jīng)過一年多的反反復復后,美國華盛頓地區(qū)法院于1O月19日開庭審理司法部及2O個州政府起訴世界軟件業(yè)巨頭--微軟公司違反聯(lián)邦反壟斷法一案。自去年10月以來,美國司法部開始援引反壟斷法的有關(guān)條款對微軟公司進行調(diào)查,認為微軟將其因特網(wǎng)例覽器并入“視窗95”以及后來的“視窗98”操作系統(tǒng)一起銷售有壟斷市場之嫌,從而導致了微軟與司法部之間的漫長糾葛。微軟公司與美國政府之戰(zhàn)正好應了中國的一句老話:“樹大招風”。面對著這場號稱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反壟斷官司,微軟公司的股票驟然下跌,公司的總損失超過了83億美元,比爾-蓋茨本人的財產(chǎn)也減少了18億美元。然而,比爾-蓋茨和他的微軟就是神話。當這邊微軟與美國政府的官司打得火熱的時候,微軟公司98財年第一季度的財務報告悄然出臺。讓人感到吃驚的是:官司纏身的微軟公司第一季度的利潤竟然增長了58%,大大超過公司本身的估計!這一增長率說明:微軟公司在第一”財政季度總利潤為10.52億美元。許多經(jīng)濟分析家不得不承認,正在華盛頓進行的這場世紀官司對微軟公司的影響并不大。本世紀以來,美國司法部門根據(jù)1890年制定的反壟斷法,曾先后對一些大公司進行起訴。1906年,司法部對新澤西標準石油公司提出起訴,最終導致該公司被肢解成??松?、美孚和美國石油公司等幾家公司。1969年,司法部指控IBM公司將硬件和軟件捆綁銷售,但后來科技的發(fā)展使得這場官司變得毫無意義,最后于1982年宣布終止。1972年,司法部又指控美國電報電話公司有壟斷行為,10年后,公司敗訴后被迫分成8個小公司。但跟過去遭美國政府肢解的“美國標準石油公司”和“美國電話電報公司”不同的是,微軟公司幾乎沒有什么有形的實體可供劃分。美國斯坦福大學的經(jīng)濟學家、諾貝爾經(jīng)濟學獎得主肯尼思-艾羅坦言:“我看不到任何要肢解微軟公司的合理依據(jù)。”按照老辦法的話,微軟公司應該被分解成兩個公司,一個公司負責操作系統(tǒng),另一個公司負責軟件運用與開發(fā)。美國政府現(xiàn)在的新想法是把微軟公司肢解成兩個或者更多的“小比爾公司”,每家公司都可能參與軟件市場。然而,不論是老想法還是新設想都將產(chǎn)生一個根本無法解決的新問題:如何劃分微軟公司的27000名軟件工程師、程序設計師、研究人員和其他雇員這一“人力資產(chǎn)”?9O年代初期,美國聯(lián)邦反壟斷司法人員就試圖肢解微軟公司,但正因為最終無法解決這一問題而不得不放棄。而且,美國的反壟斷法令又有著自身的矛盾之處,那就是:反壟斷法令在保護了一些企業(yè)的同時,反過來又限制了另一些企業(yè)的發(fā)展。就像微軟公司的律師沃登在法庭上所說的那樣:“當年,‘網(wǎng)景’公司的瀏覽器在市場上也占90%的時候,為什么美國司法部就不說它搞壟斷呢?”美國政府實際上在這場官司中扮演的是狙擊手的角色。它不但要求微軟公司在“視窗98”中將“探險者”瀏覽器拆除,而且還要加裝“網(wǎng)景”公司的“領航者”瀏覽器。難怪比爾-蓋茨不無諷刺地說:“這等于要求可口可樂公司在半打的產(chǎn)品中搭配三瓶百事可樂出售。”比爾·蓋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