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希爾改革郵政獲得成功
在180年前的今天,1840年1月10日(農歷1839年12月6日),羅蘭·希爾改革郵政獲得成功。英國郵政在改革前,有諸多弊端。當時的郵資收取辦法是按照信件用紙的張數和投遞路程的遠近,逐件計算,郵資標準很高,除一小部分在郵件封皮上蓋印“郵資已付”的戳記向寄件人收資外,都是在郵件送達后,向收件人收費的。在郵局,工作人員逐件計資操作繁瑣,工作效力低下。并且英國國會還通過議員有免費用郵的特權。1837年,羅蘭·希爾提出改革郵政措施:取消議員特權,大幅度降低郵資;吸取查爾斯·巴貝奇提出的“不論寄遞遠近而郵資一律相同”,實行“一便士均一郵資法”。郵費由寄件人負擔;郵局印刷一種有面值的小標簽(即郵票),寄件人可在任何郵局預購,寄信時把它貼在信封上,作為郵資憑證。他的改革郵政措施于1839年8月經議會討論通過,并得到批準。1840年1月10日,維多利亞女王公開宣布此措施即日起實行。她自己將和百姓一樣寄信付費,議員免費的特權也從此廢除。由于羅蘭·希爾一生為改革和發(fā)展郵政事業(yè)作出重大貢獻,被譽為"近代郵政之父"。1850年被任命為英國郵政大臣,1860年獲爵士稱號,1879你那被授予倫敦市名譽市民稱號,同年在倫敦逝世,享年85歲。羅蘭·希爾改革郵政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