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的制度起源相當早,自漢代以后,絕大多數(shù)皇帝不再殺生殉死。常有皇帝死前留下遺詔,令放無子的妃嬪宮女出宮 偶有帝王以活人,直到明朝。明太祖死后,共陪葬及殉葬40個嬪妃,除了兩個死在太祖之前,最后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東西兩側(cè)外,其余38人都是殉葬而死,1464年2月22日,明英宗臨終時作出了一個決定 從他開始,廢除這種制度,他的繼任皇帝憲宗在臨終前也再一次強調(diào)不要殉葬,以表達對先帝決定的尊重。兩代皇帝的堅持執(zhí)行,終于給明初以來的人殉制度畫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