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過則喜。禹聞善言則拜。大舜有大焉,善與人同。舍己從人,樂取于人以為善。自耕稼、陶、漁以至為帝,無非取于人者。取諸人以為善,是與人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與人為善?!?/p>
注釋(1)有:同“又”。(2)善與人同:與人共同做善事。(3)與人為善:與:偕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