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歲大江濱,了無功可程。
行行看絕塞,錄錄更專城。
不作安巢鳥,應慚出谷鶯。
賴同草玄手,時抱一經(jīng)橫。
再歲大江濱,了無功可程。
行行看絕塞,錄錄更專城。
不作安巢鳥,應慚出谷鶯。
賴同草玄手,時抱一經(jīng)橫。
黃公度(1109~1156)字師憲,號知稼翁,莆田(今屬福建)人。紹興八年進士第一,簽書平海軍節(jié)度判官。后被秦檜誣陷,罷歸。除秘書省正字,罷為主管臺州崇道觀。十九年,差通判肇慶府,攝知南恩州。檜死復起,仕至尚書考功員外郎兼金部員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詞》一卷。